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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管理模式全套内容分享

来源:用户投稿 我要投稿 作者: 时间:2023-02-13 11:03
内容摘要

连锁经营管理模式全套内容分享

一、连锁经营模式有哪几种

1、标准连锁模式

标准连锁模式具有资产统一化的特征,即每一家连锁分店的所有权都属于同一体,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标准连锁实行总公司统一核算,各连锁店只是一个分设销售机构,销售利润全部由总公司支配。各连锁店不仅店名、店貌完全统一,经营管理的决策权都高度集中在公司总部,总部为每个连锁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保证公司的整体优势。

此种模式的经营特色是:

①种类齐全:顾客只要到其中任何一家连锁店,几乎可以买到所有需要的物品。

②价格便宜:提供尽可能多的商品,以尽可能低的价格出售。

③质量有保证:顾客在任何一家连锁店购买的物品只要想退想换,随时可以在任意一家店进行。

2、自愿连锁模式

自愿连锁是自发性连锁或任意性连锁,因此自愿连锁也可称为“自由连锁”、“志同连锁”等。自愿连锁实际上是一种横向发展的合约系统。

自愿连锁一般具有三个特征:

①成员店的所有权、经营权和财务核算都是独立的,可以使用成员店各自的店名商标。

②总店或主导企业与成员店之间并不存在经营权的买卖关系,他们主要是靠合同和商业信誉建立一种互助互利关系,以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

③总店与成员店之间是协商和服务的关系。

3、特许连锁模式

特许连锁又称合同连锁、加盟连锁。特许连锁是指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和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企业象征的使用,经营技术、营业场合或区域等),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和营业权。加盟店则交纳一定的营业权使用费,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连锁经营管理的方式方法

一、 集权管理模式

集权管理模式是指权利高度集中在总部,总部不仅拥有分店的所有权,而且还控制着经营权、人事权、行政权等各项权力,分店成为总店的一个附属机构,完全没有决策权。

这种管理模式一般适用于直营连锁企业,且连锁企业所在的行业环境一般比较稳定,经营技术变化不大,经营品种相对较少。如加油站、快餐店等。

(1)集权管理模式的优点

总部控制力较强。

统一营销规划,降低促销成本。

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有利于资源整合,产生连带效应。

作业系统与服务品质较为一致。

人员招聘和培训工作容易实施。

(2)集权管理模式的缺点

门店运作缺乏弹性。

总部事务繁多,且管理成本增大。

难以兼顾有差异的单店。

易形成组织僵化。

不利于门店考核和门店人员培养。

二、分权管理模式

分权管理模式是指总部拥有重大问题和各项经营原则的决策权,但具体的经营决定权将大部分下放到各店,以便门店根据市场世纪情况进行调整,满足不同商圈消费者的需求。

这种管理模式适用于外部环境变化大,且各个市场差异交大的连锁企业,也是产权联系不紧密的资源连锁组织。

(1)分权管理模式的优点

总部管理重点突出。

总部人力成本较低。

有利于门店管理者的培养。

门店适应性强,应变能力高。

有利于门店的考核,调动门店人员的积极性。

(2)分权管理模式的缺点

总部控制力弱,商品和服务不统一,可能导致企业形象不统一,容易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不利于资源整合,不能产生连带效应。

商品进货价格较高。

促销成本大,促销效果降低。

门店的店长培养时间长。

三、混合管理模式

混合管理模式是指将一部分经营权集中,由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而将另一部分权利下放,给门店一定的灵活性,使门店对价格制定,服务策略,商品组合策略、促销策略、商品陈列等有一定决策权。其目的是既要达到整合资源,获取规模效益;又要调动门店的灵活性和积极性,提高连锁企业的应变力。

(1)混合管理模式的优点

门店有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调动分店的积极性,避免制度僵化的危害;

能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当地商圈消费者的需要,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的消费者。

门店保留一定的经营权,在竞争中能掌握主动,有利于提高竞争力。

在采购上可以同时享受规模化和差异化的好处。对于销售量交大的商品和器具,统一采购有利于降低进货成本;对于销量不大且有地区偏好差异的商品,分散才有有利于适应不同市场环境变化。

(2)混合管理模式的缺点

如果权利划分不当,可能导致集权管理和分权管理两个方面的弊端。

不以形成统一的管理风格,起授权效果容易受到管理者个人风格的影响。

(3)混合管理模式成功的关键

混合管理模式成功的关键在于授权。而授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考虑授权的时机。

考虑授权的内容。

考虑授权的效果。

考虑授权对象。

考虑授权后的监督。

四、契约管理模式

契约管理模式是指总部与门店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合同契约等法律形式确定的,以合同契约的建立、延续和终止为两者关系的建立、延续和终止的依据。

适用于特许连锁经营、自由连锁经营。

在特许经营体系中,总部在合同中规定门店必须按照其提供的经营模式包括商品、价格、陈列、服务、制作流程等进行经营,而门店可以拥有人事权、财权等一些权力。其特点是,契约中规定的权利完全集中于总部,而契约中没有规定的权利则完全分散到各门店。

(1)契约管理模式的优点

由于门店的所有权归经营者所有,经营者承担了全部的经营风险,因而能最大限度地调动门店经营者的积极性。

能享受到连锁经营进行资源整合所带来的规模效益,实现单店经营不能达到的效益。

在总部和门店的共同努力下,对品牌价值提升有交大帮助。

总部在关键的经营模式方面对门店进行指导和监督,而不需要事无巨细的对门店进行管理,既节省成本,又有足够的警力研究连锁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契约管理模式的缺点

由于门店管理人员不能由总部制定,一旦因管理者素质问题导致门店经营失败,会给整个连锁事业造成不良影响。

门店的经营者拥有一部分权力,有事可能不完全按照总部的规定经营,这对统一的连锁品牌形象会产生不利影响。

若总部于门店产生矛盾和冲突,总部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警力去解决,甚至需要诉诸法律。当矛盾不能解决是,两者关系有破裂的危险。

由于企业契约的时间限制,双方关系有事不会长久,经营会出现不稳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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